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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林业局概况

 

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管理方法,组织起草全县地方性林业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组织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县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木竹凭证采伐和运输的监督检查;组织、负责林地、林权的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承担县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组织、指导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申报工作和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    

6、拟定林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公路。    

7、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编制部门预算交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林木流转,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9、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10、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县林业外事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11、负责全县林业宣传、信息、安全生产、职称评定工作。做好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农垦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3、承办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具体工作。

14、负责全县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

15、负责全国重点油茶林基地示范县工作。  

16、指导和做好全县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服务工作。

17、承办万载县绿化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县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林业局和森林消防专业队。编制人数14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5人。实有人数224人,其中:在职人数169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2人。

 (二)其他说明事项

退休人员在社保发放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没有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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