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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万载县委办公室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办字〔2019〕52号)、《中共万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万载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万编发〔2019〕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现将局机关股室和基层站设置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股室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督查、保密、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加挂综治信访办牌子,增加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2名。

3.造林绿化和种苗管理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2名。

4.森林资源管理股(县林长办公室)。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增加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2名。

5.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增加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监督矿区生态修复等工作职责。加挂三十把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牌子。设股长1名,副股长2名。

6.森林灾害防治股。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加挂宣传信息股牌子,增加宣传、信息等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7.规划财务股。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8.组织监察人事股。按“万办字〔2019〕52号”通知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设股长1名,副股长2名。

9.扶贫办(工会、老干办)。增设股室,负责脱贫攻坚、老干、老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二、派出或直属单位

1.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林业行政服务事项受理和按规定审批工作。设首席代表(负责人)1名。

2.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下设两个执法队,分别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

3.林业调查设计队(与森林资源管理股合署办公)负责林业资源调查、林业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设队长1名。

4.林业工作总站(与森林资源管理股合署办公)负责管理基层林业工作站,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业务,设站长1名。

5.造林经营技术指导站(与造林绿化和种苗管理股合署办公)。负责全县造林经营技术的指导。设站长1名。

三、基层站设置

1.城乡(中心)林业工作站(正股级)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康乐街道、鹅峰乡、马步乡、岭东乡、双桥镇、高城镇的林业工作,承担相关林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2.三兴(中心)林业工作站(正股级)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三兴镇、白良镇、罗城镇、高村镇、茭湖乡的林业工作,承担相关林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统一领导和管理槽源木材检查站、罗城林业工作站(罗城木材检查站)、西坑林业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4名。

3.槽源木材检查站(正股级)负责对过往槽源运输木材车辆的办证和检查,行使相关林业行政处罚权。与三兴(中心)林业工作站合署办公,站长、副站长由三兴(中心)林业工作站的站长、副站长兼任。

4.罗城林业工作站(罗城木材检查站)(正股级)。负责对过往罗城运输木材车辆的办证和检查,行使相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受理罗城镇范围内的林业服务事项,加挂三十把自然保护区罗城管理站牌子,承担三十把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职责。设站长1名、由三兴(中心)林业工作站的副站长兼任,副站长2名。

5.西坑林业工作站(正股级)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高村镇西坑、白泉、黎源村的林业工作,承担相关林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设站长1名、由三兴(中心)林业工作站的副站长兼任,副站长1名。

6.潭埠(中心)林业工作站(正股级)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潭埠镇、株潭镇、黄茅镇、白水乡、仙源乡、赤兴乡的林业工作,承担相关林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统一领导和管理赤兴林业工作站(赤兴木材检查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3名。

7.赤兴林业工作站(赤兴木材检查站)(正股级)。负责对过往赤兴运输木材车辆的办证和检查,行使相关林业行政处罚权。受理仙源乡、赤兴乡范围内的林业服务事项。设站长1名、由潭埠(中心)林业工作站的副站长兼任,副站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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